1、排课:每学期的排课工作分别在11月初或5月初完成;全院每年开设课程约70门左右。排课原则:本专业的必修课与学校的公共课基本不冲突,但选修课或跨专业课程不能保证课程时间。
2、选课:选课时间请参照每学期研究生院或学院邮件的相关通知。学生的选课应依据自己的培养方案,在与导师协商的基础上选择,可适当增减选修课程,如导师设置审核选课权限,导师需在系统进行审核后,方可在课程学习完成后认定学分。详细选课安排参考附件内容。
3、补、退选课:研究生应在开学两周内,按规定时间、流程进行课程补、退选。研究生未按规定进行选课,即使参加课程学习或考试,该课程不得记入成绩单。
4、中期退课:
研究生课程中期退课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参见研究生院发布的中期退课通知。中期退课的课程将在成绩单中如实记录,成绩记“W”,学分为“0”。 退课操作参考附件内容。
已选修课程,无论是否参加考核,成绩是否合格,都将在研究生成绩单中真实完整记录。
5、缓考的课程
研究生因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者,应在考试前填写《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因病申请缓考须另附北京大学医院刘鹏,因事一般不得申请缓考。缓考申请应在考核前提交,并经任课教师和导师同意。
缓考的课程无需重新选课,但应在开学初与任课教师沟通,说明情况,根据教师安排,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6、重修的课程
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必修课必须重新学习。重新学习的课程需要重新选课,考核成绩如实记录,同时在成绩单中标注“重修”。
7、课程期末评估
为了更好地“以评促教”,切实地推动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在考试周开始前一个月采用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形式同时进行课程期末评估。所有当学期选有参评课程的研究生均要求参加评估,完成评估后才能通过校内信息门户查看本学期成绩。详细要求及流程参考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