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期/提前毕业证明(研究生在校期间情况说明)
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若延期或者提前毕业,人事局需要学校相应证明。毕业生和预计毕业研究生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自服务系统自助终端”上自助办理打印《研究生在校期间情况说明》,其中包含延期和提前毕业的相关内容。
自助终端目前已经在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阳光大厅、研究生事务中心(新太阳学生中心105)、第二教学楼、第三教学楼、理科教学楼、校本部图书馆、深圳研究生院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新校区投入使用,学校还将陆续在其他地点布置自助终端供同学使用,具体请参见研究生院有关通知。
二、进沪就业成绩评定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填写研究生个人信息和成绩评级后,签字,盖院系公章,之后到研究生事务中心(新太阳105)加盖证明专用章。
(三)其它就业相关材料的办理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