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说明》规定严格审核材料,择优筛选出进入复试的考生。现公布复试安排及复试名单见附件1。
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果考生需要补充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阅,直接带到复试现场即可。复试前学院将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核,材料内容包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或学生证)、学历认证原件,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具体复试安排如下:
一、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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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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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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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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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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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周三)8: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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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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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10为等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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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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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周三)8:3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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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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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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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周二)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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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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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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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周二)下午1: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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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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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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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周三)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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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大楼B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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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复试安排
1、 考核形式:面试
2、 考核程序:
(1)复试开始前,分别对每位考生的身份进行核验;
(2)向全体考生介绍考试纪律及要求,现场随机确定复试顺序;
(3)对每位考生分别进行面试,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通过个人PPT介绍、抽签方式在题库中抽取题目作答方式,从专业基础,学术能力,科研基础与发展潜力,英语水平等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确保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考核过程中将全程摄像,复试专家组的每位成员按要求在所发的评分表中,按百分制的方式进行独立打分;
(5)面试结束后,根据复试专家组成员的评分计算平均分,面试最终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 补充说明:
1、参加复试考生请提前20分钟到达等候室进行资格核验。
2、环境科学专业复试分组情况复试当天现场公布。
3、未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再单独通知。
4、学院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务必在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发邮件进行确认。邮件题目:考生姓名+确定参加环境**组研究生复试。邮件正文:***已获悉进入2023年环境学院博士生复试,我将准时参加复试或我自愿放弃复试资格。邮箱地址:gcesejwb@pku.edu.cn。
四、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010-6275192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4日